人社部一再强调,事关员工社保!劳务派遣可以解决吗?

人社部一再强调,事关员工社保,企业老板一定要注意!


7月2日、6日,人社部一再强调“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不能免责”以及“试用期单位不缴纳社保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即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依然不能免责,而且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例,用人单位还会面临诸多惩罚。如:


1) 由社保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且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2)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及3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而且人社部还指出,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所以,万一发生争议,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费的企业就容易处于不利地位。



但事实上,企业也容易遇到拒绝缴纳社保的员工。他们认为社保在自身日常生活中用到的地方较少,而且取用不方便,还要每个月从工资里克扣一部分工资出来缴纳社保,实际到手的工资更少了,相比之下,他们更愿意公司以支付员工现金的形式取代缴纳社保。又或者部分人只愿意参缴部分社保,只参加养老保险、医保等等。


例如,对部分大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普工或辅助性业务岗位的一线蓝领工人来说,他们工作流动性强,生活中用到钱的地方也很多,加上参保观念也较为薄弱,他们更倾向接受现钱,不愿意花钱缴纳职工社保。




那么如何更好地解决企业、员工与社保之间的问题,帮助企业避免因社保缴纳不当而面临的法律风险呢?


其实,企业可以考虑采用灵活用工的方式去管理员工,包括管理他们的薪酬、社保,如通过劳务派遣、BPO商业流程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及岗位外包等方式,将非核心业务的人力资源管理部分交由专门的人力资源机构打理。


劳务派遣,被派遣员工是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用工企业向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后,再由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和代缴社保。所以,他们的薪资、社保都是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即使是出现劳动纠纷,也是由派遣单位协助解决处理,从根源上避免用工企业与被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BPO商业流程外包,也就是劳务外包,企业将非核心业务流程或辅助性、季节性生产环节或生产线外包给人力资源服务供应商,以双方协商的目标业务量为考核标准付费。例如,某服装品牌企业与外包供应商就生产线外包达成协议,第一季度的服装生产量是20万件并作为考核目标,那么外包供应商就以20万件目标量组织生产。员工是外包供应商的员工,人员招募、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以及管理皆由外包供应商负责,企业自然不用参与外包业务员工的管理,不仅降低了用人风险,还降低了企业的用人成本。


岗位外包,这也是很受企业欢迎的一种灵活用工方式。将非核心业务岗位的职责和工作外包给人力资源公司,由他们负责招募人才完成日常工作,企业只需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外包岗位的员工薪资、社保都是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企业也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可谓省心省事省力。


同理,通过人力资源外包,企业可以将人力资源管理中招聘、薪酬管理等拆分开来,交由专门的人力资源机构负责,由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企业可以集中精力管理核心部分。


灵活用工的方式多种多样,人力资源机构的存在就是守住企业与员工杠杆的平衡,帮助人才解决就业难题,协调处理劳务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企业用工面临的各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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