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用工特点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中,劳务派遣之所以容易受到企业的欢迎,主要是跟它的用工特点和用工方式有关。那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和用工特点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为什么可以得到那么企业的欢迎呢?


劳务派遣,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上的人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1.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的一个显著特征。特别适用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用工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只负责对人才的使用,不与人才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


    2.“你用人,我管人”是劳务服务的又一个显著特征。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等,全部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


    3.劳务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的保障,这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有资格进行劳务派遣的机构,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作为劳务派遣机构,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一方面要根据用工单位对人才的需求,履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人才,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确保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确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有别于其他企业法人所经营的特殊职能。


      总体来说,劳务派遣就是帮助企业实现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而选择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对人才和企业来说都尤为重要。


人才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人才的薪酬福利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发送的,所以选择正规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对人才来说,可以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避免被损害更多的利益。


劳务派遣公司和企业是合作关系,对企业来说,选择正规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不仅可以降低用人风险和成本,自主灵活用工,还能避免与人才产生新的劳动争议,从而带来的更多的麻烦,对维护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形象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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