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确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
共享用工不改变原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由缺工企业结算给原企业,再由原企业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补偿办法可与缺工企业约定。
发布日期:2020-10-16 16:14:01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开展专项创业培训; 三、提供便捷创业服务; 四、加强人才支撑保障; 五、深入实施农村电商工程
发布日期:2020-03-09 1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