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战“疫”!十九条举措与你共克时艰!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圳人社在行动!这些举措你要知道~包括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切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和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等
发布日期:2020-02-11 10:49:44
人社战“疫”!十九条举措与你共克时艰!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圳人社在行动!这些举措你要知道~包括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工资报酬权益、切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和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等等
发布日期:2020-02-11 10:49:44
广东: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费用,可延期缴费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发布日期:2020-02-11 10:38:27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一线抗“疫”,工伤保险做坚强后盾!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多次发文,就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保障问题作出安排。
发布日期:2020-02-10 14:33:44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防疫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业务指引》的通知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防疫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业务绿色通道(以下简称“医护防疫人员疫病工伤认定绿色通道”)指引如下。
发布日期:2020-02-10 13:36:5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因履行工作 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 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0 09:59:3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0-02-04 15:53:5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大力推进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依法落实已参保尘肺病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作为重要任务抓好抓实。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加强职业性尘肺病预防控制,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发布日期:2020-02-04 15:39:31
社保应该怎么缴才更方便?现在就告诉你
如果社保不小心出现断缴,则很有可能影响享受后续的福利保障,包括养老金领取、医疗保险报销,甚至是城市入户、买车买房等等。如果企业欠缴社保费用,则有可能面临被稽查,进行处罚的危险。
发布日期:2020-01-16 17:29:1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我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改革要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我省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0-01-13 09: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