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云南这些社保经办事项部分证明材料取消,经办系统推行告知承诺制

2020-06-12 00:00:00

为进一步推动减证便民、优化社保经办服务

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云南省社保经办系统全面推行

社会保险经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办理这些业务的证明材料有变化

一、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取消以下证明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领取人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3、领取人银行卡复印件;

4、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5、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申领人须认真阅读并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内容,同时签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承诺书中包括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开户银行、账号等申领人相关信息,经办人员根据承诺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办理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取消以下证明材料:

1、参保人员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2、指定金融机构发放的缴费存折。

承诺人须认真阅读并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同时签订此承诺书,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户籍关系由哪个省、市、县转移到哪个省、市、县等相关信息。

三、企业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

取消以下证明材料:

1、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2、法定受益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采用告知承诺制,由法定受益人认真阅读并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内容,同时签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承诺书中需要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人死亡时间、申请人与参保人的关系、申请人的银行帐户信息、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承诺人姓名、承诺人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关系。家中有多名法定受益人的需指定一人来办理。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或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取消以下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明;

3、法定受益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4、法定受益人户口簿复印件;

5、法定受益人银行卡复印件。

采用告知承诺制,由法定受益人提出申请并做出承诺后即可办理丧葬抚恤待遇或死者的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让承诺人认真阅读并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同时签订此承诺书,需要填写参保人姓名、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参保人死亡时间、承诺人姓名、承诺人与参保人的关系、承诺人居住地址、承诺人联系电话、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承诺人的银行帐户等信息。由承诺人确认签字业务即为办理结束,家中有多名法定受益人的需指定一人来办理。

五、企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取消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

2、参保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3、法定继承人与参保职工关系证明;

4、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并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内容,同时签订《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承诺书中包括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电话号码、申请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申请人相关信息,经办人员根据承诺书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请业务,打印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表后,由申请人确认签字业务即为办理结束。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取消以下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明;

3、户籍注销证明。

采用告知承诺制,承诺人须认真阅读并知晓《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同时签订此承诺书,需要填写参保人姓名、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参保人死亡时间、承诺人姓名、承诺人与参保人的关系、承诺人居住地址、承诺人联系电话、承诺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虚假承诺的后果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进行核实。

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跨部门联动,实施联合惩戒。

涉及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也可以拨打12333进行咨询。

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