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广泛性和创新性原则,引进一批创业带动就业的创新创业资源和主体,吸引100个以上项目(团队)参赛,引进10家以上市场主体认可、有投资价值的外地项目(团队)签约落户,促使投资机构与本地10家以上企业达成合作意向。通过活动举办,加快推动乡村振兴众创空间建设,汇集更多人才、技术、信息、资本下乡,培育乡村振兴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努力打造乡村振兴“双创”工作的湘潭样板、湘潭模式,为伟人故里、大美湘潭增光添彩。
二、活动主题
陌上逐梦—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主 办:中共湘潭市委
湘潭市人民政府
承 办: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湘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湘潭市发改委
共青团湘潭市委员会
协 办:湘潭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湖南工程学院
中共湘潭市委宣传部
湘潭市商务局
湘潭市科技局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经研金融办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
湘潭经开区管委会
湘潭昭山示范区管委会
湘潭综保区管委会
天易示范区管委会
湘乡经开区管委会
韶山高新区管委会
岳塘经开区管委会
雨湖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执 行:58众创
(一)组委会
主 任:何俊峰 湘潭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肖树人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永珍 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毛先林 湘潭市政协副主席
(二)执委会
主 任:李 勇 湘潭市委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刘良丰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 主 任:薛 峰 湘潭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卫平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志文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自然 湘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志杰 湘潭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学军 湘潭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晓红 湘潭市科技局党组成员
伍国强 湘潭市教育局副局长
黎 杰 湘潭市经研金融办副主任
谢 晖 共青团湘潭市委副书记
吴 阔 58众创/58小镇董事长兼CEO
执委会下设秘书处,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胡志文兼任主任,湘潭市农素办主任丁启曦兼任副主任。
四、评选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创新创业项目。
1.产业兴旺:农业生产、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农业装备和信息化、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大数据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品牌、农业科技创新、粮食综合生产、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数字农田、智慧养殖、智能农机、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数字农业农村、智慧农业技术与装备研发、农业遥感应用、特色园艺产品、生物育种、现代食品制造等。
2.生态宜居:农业清洁生产、村容村貌、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村庄绿化、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农业循环经济、农村污水治理、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
3.乡风文明:乡村传统文化、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产品、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农村信用体系、农耕文化、数字文化、中国民间文化、乡村传统工艺等。
4.治理有效:农村基层党建、乡村法制建设、平安乡村、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农村土地管理、村庄规划管理、乡村便民服务、农业农村大数据、农村统计信息系统等。
5.生活富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交通物流、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乡村信息化、乡村就业服务、农村教育、健康乡村、农村养老服务、农村防灾减灾救灾、金融支农产品、农业保险、农产品期权期货、乡村共享经济、农商互联、农村新一代信息网络、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
(二)参加类型
乡村振兴创新创业相关企业、组织及团队。
(三)参加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科研成果或核心技术,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2.项目符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性产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能对我市乡村振兴产生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3.经营规范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社会形象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无违法经营等不良记录;
4.未注册企业。在报名阶段核心团队尚未注册的企业,计划赛后3个月内在湘潭注册,或与湘潭现有企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进行成功转化;
5.已注册企业。湘潭市域内于2014年1月1日以后落户且具有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创新创业项目,湘潭市域外已注册的创新创业项目与企业。
五、活动流程
活动时间为2019年7月至11月,建立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评选网络发布平台,举办新闻发布会,通过湘潭电视台、湘潭日报、湘潭在线、政府门户网发布评选信息、活动流程,大力宣传乡村振兴双创活动,重点向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周期性宣传,保证话题热度,鼓励大家积极参与。
(一)启动仪式(2019年7月下旬)
公布双创活动的赛制、奖项等信息,对双创项目的呈报表、资料、条件及相关政策进行公告,宣布活动启动,邀请大咖分享创业经验。
(二)报名审查(2019年7月1日—9月30日)
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团队)、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发送项目申报书至组委会官方邮箱:xtxczxsc@163.com,官方联络: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秘书处,联系电话:4001089058,17688160001。参加者保证所发送相关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活动工作组对报名项目申报条件进行初步筛选,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
(三)宣讲(9月中、下旬)
赴部分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对此次活动开展宣讲工作,介绍活动目的和内容,邀请创业导师分享创业经验,进行创业培训和互动交流。
(四)初评(10月中旬)
组织创投机构负责人对通过初步筛选的乡村振兴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路演初评,对具有投资意向的项目形成综合得分并排名,确定前20名乡村振兴创新创业项目进入复评。
(五)培训(10月中旬)
对初评获得投资机构意向的前20名乡村振兴创新创业项目开展针对性培训,邀请大咖老师就路演技巧、BP撰写和商业模式梳理进行1天的培训。
(六)复评(10月下旬)
由创投机构负责人、天使投资人组成评委会,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复评。由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背景、前景、技术创新关键点、商业计划及实施方案等进行现场路演,并回答评委提问,评选出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十大项目。
(七)公示考察(11月上旬)
评选出的十大项目,有洽谈投资意向和对接成功的项目名单报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媒体和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合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对项目进行考察,现场洽谈对接,根据洽谈意向确定项目落户落地(或合作企业)。
(八)颁奖签约(11月中旬)
举行颁奖典礼以及落户签约仪式。项目落户地所在县级政府或合作企业与洽谈成功的项目签订入驻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关责任,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六、奖项设置和经费说明
对评选的十大项目,获得投资机构协议或投资意向,且经过洽谈能落户湘潭的(注册公司或子公司、与湘潭本地企业成功合作),将获得“2019湘潭乡村振兴十大双创项目”荣誉称号,落户成功后颁发奖励资金。每个落户项目奖励20万元,共计200万元,组织经费预算75万元(各赛段活动组织经费由各承办单位分别承担),合计275万元。对其中不能落户湘潭的,列入乡村振兴十大双创项目名单,颁发证书但不予发放奖金。
附件:1.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支持措施
2.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评选申报书(已注册企业版)
中共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0日
附件1
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
支 持 措 施
政 策 池
1.经评审的项目,推荐申报湖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计划(人才类)项目,享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等方面的创业服务。
2.经评审的项目,是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项目在我市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推荐申报湘潭市科技人才成果转化资助和奖励:资助专项设一、二、三类项目,每类项目资助金额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专项设团队奖10万元,单项奖分别为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
3.选出的项目及人才,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的,可申请湘潭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资金:根据其吸收的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按3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潭人社发〔2018〕16号)。推荐申报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资助”工程,获得“湖南省自主创业就业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为5万元/人,获得“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的奖励标准为10万元/个。
4.选出的项目经申请批准为湘潭市见习基地的,满足高校毕业生见习需求,申报见习补贴。
5.每年从返乡创业企业中评选10个达到一定企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劳动用工规范、遵纪守法的企业,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
6.海外留学人员来潭回潭创业,符合条件且认定的,给予10~20万元奖励,特别优秀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7.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8.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就业时间满1年的,可按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享受3000元/人,4000元/人、5000元/人、6000元/人的就业补贴,连续就业时间满2年的,第二年可继续享受上述同标准的稳定就业补贴。
9.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和个体经营户给予不超过800元/月(最多24个月)的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3000元至2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和500元/个(最多不超过3个)的商标注册补贴。
投 资 池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农业口涉企项目贷款财政贴息。
2.落实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3.强化再贷款资金运用。再贷款资金采用授信操作模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满足银行机构资金的合理需求。扩大再贷款资金运用范围,引导银行机构有效落实再贷款政策要求。推出“再贷款+小微企业信用贷”等业务模式,发挥再贷款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
4.将农村自主创业的农民纳入创业担保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申请额度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合伙创业的按合伙创业人数、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组织起来创业人数,每人最高15万元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为75万元,按规定全额贴息两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有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5.企业创新奖励:(1)评选出的产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奖励20万元。(2)鼓励新引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对获批的国、省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资助。(3)对新引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
6.金融支持:(1)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1+4”特色产业体系重大项目,根据其基金融资规模,以市、区两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扶持。(2)设立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新引进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其中,对亩均投资300万元、亩均年税收贡献20万元以上,符合本市“1+4”特色产业体系且两年内建成投产的项目,以市、区两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给予扶持。
7.收费减免:(1)对新引进的工业类及办公类(含配套设施)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本级政府有权决定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保费和排污费除外),执行“收支两条线”,即先征收,再全额奖励给企业。对商业类和住宅类项目用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予以下调,具体按照《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潭发改价费〔2017〕52号)执行。(2)对新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的报建手续及综合收费,采取“专题研究”的方式予以支持办理。
孵 化 池
经认定的乡村振兴为主体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免费为参加双创活动并落户湘潭的企业提供14项服务。
1.人才招聘:提供人才招聘服务,包括校招、社招、猎头服务、招聘平台对接等。
2.定向匹配行业资源:为入驻企业定向匹配其所需的行业资源。
3.宣传推广:为入驻企业提供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整合及品牌推广服务。
4.创业公开课:邀请知名创业家、行业专家、投资人等分享创业经验、知识以及最新的市场动态。
5.园区派对:通过多种类,多主题的社交属性派对,实现资源的共享与链接。
6.政策申报:统一梳理政策,帮助入驻企业匹配政策,并协助申报,获取相关政策。
7.第三方服务体系:以最优惠价格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法务、财税、媒体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8.商业模式梳理:创业导师为入驻企业梳理商业模式、进行企业诊断。
9. BP撰写及优化:创业导师为入驻企业梳理优化BP。
10.品牌背书:借力58集团、58众创强大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为入驻企业进行品牌背书。
11.线上平台:依托58众创线上服务系统,最大化满足用户对于空间、孵化、创投三大板块所产生的需求,提供解决方案。
12.投融资对接:为入驻企业链接国内资本,匹配相应金融产品,同时组织投融资对接会、路演、投资人之夜等活动。
13.直接股权投资:通过58众创产业基金,对优秀入驻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14.上市渠道拓展对接:根据入驻企业自身状况和发展战略需要,推动各类企业到合适的板块上市(挂牌),不断拓宽企业上市(挂牌)渠道。
(说明:如有相关新政策出台,按最新政策享受。)
附件2
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
评 选 申 报 书
(已注册企业版)
申报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推荐单位:
填报日期:
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印制
2019年7月
一、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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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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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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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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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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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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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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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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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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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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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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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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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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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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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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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科 以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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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研究 开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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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情况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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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总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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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度净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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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产品销售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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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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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支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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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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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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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起止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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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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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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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 |
创新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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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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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处阶段 |
□ 1、研发阶段 2、中试阶段 3、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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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利情况 |
已获发明专利数 |
项 |
已申请发明专利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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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实用新型专利数 |
项 |
已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数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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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优势 |
□ 1、经济效益显著 2、社会效益显著 3、产品或工艺创新性突出 4、市场前景很好 5、可以广泛推广 6、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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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单位 |
⒈ |
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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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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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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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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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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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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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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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含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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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从事专业 |
项目任务分工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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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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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项目背景和必要性、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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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现有工作基础、条件与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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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项目技术关键及创新点、主要目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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⒋项目技术路线和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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⒌市场需求预测及对相关产业发展的促进与带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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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对环境的影响及预防治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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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有年度指标 |
产值 |
万元 |
缴税总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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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额 |
万元 |
创汇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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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实现指标 |
新增年产值 |
万元 |
新增年缴税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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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销售额 |
万元 |
新增年创汇 |
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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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时预期的主要技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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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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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总额 |
万元 |
已完成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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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新增投资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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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科技经费 |
万元 |
自筹经费 |
万元 |
五、项目工作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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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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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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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承诺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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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申报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七、附件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公司章程;
4. 主要知识产权证书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5. 近3年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6.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
7. 企业信用等级、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8. 承担过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及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3
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
评 选 申 报 书
[未注册企业的个人(团队)版]
个人(团队)名称:
团 队 带 头 人:
推 荐 单 位:
填 报 日 期:
2019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印制
2019年7月
填 写 须 知
1.本申报书为湘潭乡村振兴双创活动申报之用。由申报个人或团队带头人签署承诺后生效。
2.填写内容应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内容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请另纸按保密规定报送。不得报送绝密材料。
3.“团队名称”要体现单位名称、创新创业领域等。
4.表中栏目没有内容一律填“无”。
5.本申报书所附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申报单位对原件进行审核,签署“原件已审核”意见和盖章确认。证明材料的项目证明、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证书等按表中填写顺序编号附复印件;著作、论文、译文将刊物封面、目录及发表论著的首页按表中填写顺序编号附复印件。
6.本申报书采用WORD文档格式按A4纸规格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用胶固定装订成册,并盖骑缝章。
7.本申报书上报时一式两份,所有材料不作退还处理。
一、基本信息
个人(团队带头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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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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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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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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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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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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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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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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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 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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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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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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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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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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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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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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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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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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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选重 要人才计 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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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国家 |
院校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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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
国家 |
单位 |
职务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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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术组织及重要学术期刊任职情况 |
组织或期刊名称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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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团队成员信息(参评团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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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 共 人 |
年龄 |
50-55岁以上 |
45-50岁 |
45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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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高级 |
副高 |
中级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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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博士 |
硕士 |
本科/学士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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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核心成员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学历/学位 |
职务/职称 |
现从事专业领域 |
所在单位 |
是否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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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团队)近5年主要科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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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主要科研任务情况(不超过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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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立项编号 |
经费 (万元) |
起止年月 |
性质 及来源 |
参与的其他团队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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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带头人)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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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核心成员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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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得重要科研奖励情况(不超过8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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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获奖项目 名称 |
奖励名称 |
等级 |
授予 机构 |
获奖 时间 |
获奖人 及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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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 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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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核心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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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授权专利情况(不超过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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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名称 |
授权号 |
类别 |
发明人或 设计人排序 |
授权 时间 |
授权国别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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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 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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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核心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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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要著作情况(不超过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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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著作名称 |
出版社 |
作者 |
发行国家 和地区 |
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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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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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核心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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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团队带头人)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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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表性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超过10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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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论文名称 |
主要作者 |
期刊名称 |
年份、卷期及页码 |
影响因子 |
SCI他引次数 |
他引 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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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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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核心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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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团队)发展规划及基础情况
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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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研究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对所属专业领域和相关产业的影响、企业发展基本情况(包括公司设立时间、主营业务、企业创办人、资本构成及股权结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创业项目、市场前景)以及创新创业经历等。(1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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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团队带头人)承诺 本人承诺申报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六、附件材料
1.主要知识产权证书或核心技术来源证明;
2.个人(团队带头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聘任合同、持股证明及团队成员之间的相关合作协议;
3.承担过的主要科研项目(不超过8项)、获得的科研奖励(不超过8项)、代表性论文和著作(不超过10篇)、发明专利(不超过10项)及其他成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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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