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你的公积金账户多了这样一笔钱

嘀!近来不少人发现公积金突然多了一笔钱,金额不等,有大有小。原来这是统一发放的公积金“利息”,有的人账户上收到了3000元,令人羡慕不已!


原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而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那公积金的利息是怎么计算的呢?


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其中最关键的影响因素是个人账户资金。


根据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其中,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即为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比例下限各位5%,上限各为12%,具体的缴存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决定。



以广州市为例,广州最低的工资标准,即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2100元,按照缴存比例下限5%来算,职工每个缴存的公积金为210元,个人缴纳105元,单位缴纳105元。缴存基数上限则为不高于广州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0876元。


所以,因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存在一定的差异,且跨幅较大,容易引发制度公平性的争议。


而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职工都可以提取账户里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存储余额则自动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日常生活中,公积金主要用于购房和租房。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人数占实缴职工人数接近40%,而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2个百分点,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9.13万元


在租房方面,住房公积金支持1013.82万人为住房租赁提取937.83亿元。好比曲小姐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租房补贴,她从大学毕业后曾辗转多个城市,并不想跟某个特定的城市或地域绑定,因此选择租房居住,换工作甚至换个城市生活也会更加容易。



“我的住房公积金主要还是用于租房。现在,我1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支付1间单身公寓的房租。”她说,而公积金能有多少,主要取决于基础收入和公司给员工缴纳的比例。


根据条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讨论通过、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例如,广州市因疫情防控需要未能办理缴存登记、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业务的单位或自愿缴存人员,应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又或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者暂缓缴存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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