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19-01-25 00:00:00

  2018年11月28号,财政部发布了2018年第158号公告,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这次调整主要有三项内容:

  一是将年度免税购物限额从16000元增加到30000元。目前,旅客每个自然年能享受的免税购物限额是16000元,可以选择一次或多次用完,政策调整后,这个年度免税购物限额增加为30000元,旅客购物消费的需求可以得到更好的满足,旅客的消费潜力能进一步释放,对海南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也可以发挥很好的作用。

  二是将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器械、家用呼吸机等康复医疗器械纳入免税商品范围,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可购买2件。这几类,原本不在免税商品目录中,但有市场需求,就在这次调整加入到现行的“美容及保健器材”目录中。调整后,离岛免税商品品类进一步丰富,旅客购物选择也更多。

  三是对岛内外居民旅客实行相同免税购物政策。政策调整后,岛内外居民旅客购物不再有区别,岛内居民离岛购物同样可以适用全年免税限额3万元、不限购买次数的政策内容,政策实施更加简化,也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