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江西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若干措施》(赣办发〔2018〕36号)精神,市审改办和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相关工作按要求推进到位。
二、《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由4个清单组成,“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共 1516 项,具体包括:
(一)“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314 项,马上办: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企业群众办事立等可取。
(二)“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139 项,网上办:企业群众可通过统一公示的网址提出办事申请、上载办理材料,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 257项,就近办:同一事项提供多个办理地点,实现就近办理。
(四)“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806 项,一次办: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企业群众可在各办事大厅或其他办事地点一次申请、一次提交要件,部门按承诺时限办结业务后,按办事人选择到现场自取或通过邮寄方式反馈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