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党内“三大工程”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12-19 00:00:00
梅市人社〔2011〕29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局(办): 现将《梅州市党内“三大工程”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扶贫开发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梅州市党内三大工程 “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广东省党内“三大工程”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303号)精神,从2011年至2013年实施“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梅州市党内三大工程“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单位 “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是市、县两级组织、人社和扶贫开发部门,责任主体是各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和扶贫开发局(办),工作的落脚点是相关镇党委和贫困村党支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责职,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实施工作。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我市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确定的551个贫困村党支部中,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党员;已创业且需提升创业技能的党员。已获得“红色创业信贷”项目贷款的党员优先参加培训。 三、目标任务 从2011年至2013年,全市累计培训贫困村中的党员2400名以上。其中,梅江区57名以上、兴宁培训318名以上、梅县366名以上、平远200名以上、蕉岭87名以上、大埔444名以上、丰顺427名以上、五华培训501名以上。 四、培训方式 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培训方式主要通过广东远程职业培训网的党员创业技能培训远程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学习、训练,提升技能。平台同时开设“专家咨询台”,及时邀请专家解答党员在学习和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农村产业发展情况,开发适应农村党员创业技能培训的远程职业培训课件,为党员创业技能培训提供远程培训服务。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局(办)要密切配合,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将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镇,把任务落实到人,由各相关镇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村党支部,每一个贫困村党支部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 (二)组织发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开发局(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贫困村党员登陆广东远程职业培训网的党员创业技能培训远程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建立参加注册培训党员名册(附件1),加强培训管理。具体操作详见《广东党员创业技能培训远程服务平台学员使用说明》(附件4)。 (三)学习培训。各县(市、区)要尽快举办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操作“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系统。同时,要指导、督促相关镇立即对所属贫困村党支部党员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开展调查,并由各相关镇对贫困村党支部指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以便指导党员报名和使用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刊发新闻稿、综述稿、评论文章等方式,广泛宣传省委实施党内“三大工程”、开展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的重要意义。 2.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扶贫开发部门要在内部刊物、简报通讯、工作网站上开设专刊专栏,及时刊发各级开展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做法、成效,并主动向上报送有关信息材料。 (二)及时做好有关报送工作 1.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镇每月定期分别向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和扶贫局(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从2012年1月份起,县级组织、人社和扶贫部门要认真如实填写《梅州市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并在每月10日前对口报送市组织、人社和扶贫部门。 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扶贫开发部门要注意收集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图片、资料、影像等相关材料。每年年底逐级对口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至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市人社局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和市扶贫局,以便上报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3.及时宣传开展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做法、成效,并主动向上级报送有关信息材料; (三)完善落实机制。省、市将不定期对各地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监督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资金使用。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远程培训及工作组织实施部分经费从省管党费中安排,预算为200万元,由省委组织部每年根据党员注册并完成学习任务人数,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核拨。经费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请各县(市、区)将本辖区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附件3)于2011年12月26日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扶贫开发局。 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张榆昌           联系电话:2243254 传  真:227955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何城政           联系电话:2128505 传  真:2128556          E-mail:mzsjyk@163.com   市扶贫开发局   联系人:邹宇熙           联系电话:2278382 传  真:2188329          E-mail:mzfpbw@21cn.com   附件:1.梅州市党员创业技能培训学员名册表 2.梅州市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工作进展情况表 3.梅州市党员创业技能培训项目工作联系表 4.广东省党员创业技能培训远程服务平台学员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