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委托,全权负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因事设岗、规范使用、保障有力以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筹规范开展好招聘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1.招聘人数:14人。
2.招聘岗位:综合辅助管理岗位10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岗位2人、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岗位2人。
3.岗位职责。
(1)综合辅助管理岗位:协助监狱警察从事警戒巡查、罪犯看护、监门管理、监控值守、巡逻处突、生产技术辅导、仓库管理等工作。
(2)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岗位:负责电脑服务器维护、操作系统、网管系统、邮件系统的安全检测、病毒防治等工作;负责监狱局域网、广域网系统安全;协助部门解决办公电脑及相关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3)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岗位:负责罪犯配餐、生活物资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
(1)综合辅助管理类、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类: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2)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类: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至2004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4.学历水平:高中及以上。
5.专业及岗位要求: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6.身高155cm以上。
7.身心健康。
8.自愿从事监狱辅助管理岗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10. 自愿遵守和服从疫情等特殊情况下监狱的相关管理规定;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管理岗位工作的。
8.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9.有明显纹身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聘用人员人事关系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监狱企业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招聘、统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缴纳各种保险,派遣到监狱工作的人员由监狱企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威远街166号龙园豪宅B2101室)。
联系电话:0871-63617757 0871-63618486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一寸白底照1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一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名当日,现场组织对应招聘人员的身高、体重和身体协调性、人员匹配度、职业倾向进行调查测评,作为录用辅助参考。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通过审核合格人员领取《笔试通知书》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参加笔试。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优先招聘在职警察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当日,对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现场进行证书(证件)查验,请携带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报名表》中加注。
(四)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笔试范围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基本电脑应用知识、基本写作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等。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五)体能测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女子:8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0″;31岁(含)以上≤4′30″。
男子:10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标准:女子: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男子: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1.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2.笔试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面试比例)。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不低于招聘计划总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坚持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单位监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监狱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者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四、待遇保障
(一)待遇。
1.辅助管理综合辅助管理类、罪犯生活卫生管理类:工资标准为535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部份);
2.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类:工资标准为6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及单位缴纳部份);
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服装;
3.提供食堂就餐,与在职警察享受同等就餐待遇;
4.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奖励;
5.每年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端午、中秋节、春节、生日等慰问;
6.每两年组织1次在职健康体检;
7.入职满两年后,根据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工资可逐年递增;
8.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在岗技能培训;
9.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考试前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国内有本土疫情城市、省内非高、中风险边境县(市、区)、行程码带*号,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应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到昆明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到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二)要求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期间,要求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四)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要求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由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监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0871-63617757
0871-63618486(王老师/赵老师)
本公告由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省第一女子监狱
云南锐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