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孝感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孝感政函〔2019〕1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政策出台背景、主要特点、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应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经济环境,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目标,2018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一个月后,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47号),两个文件的出台对我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提供了政策动力和工作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孝感实际,我市出台了《方案》。
二、主要特点
(一)落实中省政策不打折扣。这次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两个文件指导性很强。例如对商务部门确定的受影响外贸参保企业少裁员的稳岗补贴返还标准提高到60%,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额度分别提高到15万、300万,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等等,《方案》都一一吸收落实。
(二)结合孝感实践彰显特色。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已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成果,通过《方案》得到进一步的明确和提炼。①“1+3+7+N”创业孵化体系基本形成,1个核心指银湖科技园“双创街区”,3个补充指孝感创业大学、湖北职院创业“一条街”、市人社局双创中心,7个基础指7个县市区各一个创业园(孵化园),N指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创业孵化载体。②“三示范一明星”(“三示范”即创业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社区,“一明星”即创业明星)评选活动成效显著,目前已评选市级创业示范园区12家,创业示范乡镇10家,创业示范社区9家,创业明星27人,有力的促进了全市创新创业活动。
(三)突出提升服务水平方便群众。《方案》把推行“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作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首要举措,并承诺实现80%依申请事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一次办好”,真正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目标要求、主要措施、保障机制三个部分,其中主要措施共12条。
第一部分,明确了促进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这部分提出要确保我市每年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5%以内,调查失业率在国家控制目标以内。
第二部分,提出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二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三是实施精准帮扶,促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四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
第三部分,提出促进就业工作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监测预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附:《方案》涉及具体事项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
一、稳岗补贴
(一)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3、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未裁员的企业,稳岗补贴支付比例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执行;对有裁员但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50%执行;对商务部门确定的受影响外贸参保企业少裁员的可返还6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三)所需资料
1、填写《稳定岗位补贴审批表》;
2、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申报核定及缴纳明细单;
3、企业上年度有无裁员并附情况说明。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网上申报:湖北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hubei.gov.cn/。
2、受理
在申请时限结束后,集中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网络受理时,申请人将在受理之日起,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被告知是否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过网络方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
由孝感市就业局对初审和复核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照内网系统及单位提供的真实材料逐级核查、社会公示,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定
孝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拟定拨付资金报告,报当地政府批准后,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帐。
(五)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人社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712-2702228、2702221
二、失业保险费数额核定
(一)受理条件
境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国家机关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都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禁止性要求
参保单位性质为国家机关的不予受理。
(三)费率标准
参保单位缴费费率为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3%,共1%。
(四)提供材料
1、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增减变动表》;
2、《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
2、受理
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表》;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当场获得受理机构告知的申请材料补正书。
3、审核
孝感市就业局对初审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定
失业保险费数额核定经办业务窗口作出失业保险费数额核定的决定。
(六)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人社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712-2702228、2702221
三、创业担保贷款
(一)对象范围
1、个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12个月内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贷款额度
个人担保款款的额度不超过15万元(含15万元);“捆绑式”贷款每人不超过15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贴息
除国家限制行业外(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均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四)反担保方式(任选一种)
1、第三方担保人
2、房产抵押
(五)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役证明,自谋职业证及复印件;
(六)申办流程
1、受理
窗口提交;网上申报:湖北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hubei.gov.cn/。
2、审核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
3、担保
担保机构对其出具的担保资料进行审核,同意并出具担保意见。
4、复核
财政部门复核并出具意见
5、贷款发放
经办金融机构根据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七)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人社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712-2702228、2702221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起5年内)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
(三)所需资料
1、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大学生创业补贴审批表;
3、申请人及带动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应持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应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应为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8、申请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网上申报:湖北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hubei.gov.cn/。
2、审查
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受理机构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提交至下一级复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现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获得受理机构申请材料补正通知;申请不被受理的,受理机构将申请资料退回申报人,并说明不被受理原因。
3、决定
决定机构作出审核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
(四)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人社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712-2702228、2702221
五、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一)受理条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
2、依法在湖北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3、正常运营半年及以上
4、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
(二) 禁止性要求
1、同一扶持对象、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2、对弄虚作假,被列为失信者名单的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记录、项目商业计划书、申报人身份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办理地点
该事项已开通网上办理,不接收现场办理申请。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
在申请时限结束后,集中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人之前已经获得过此项目扶持,或者提交资料存在虚假情况,将不予受理。
3、审核
审核包括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省级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审核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确定
对拟扶持项目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共同印发确定的通知,下发各地,由各地将文件提供给财政部门。
六、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含1年)的;
2、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执行期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企业参保职工技能补贴申请审核表》;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补贴标准
1、对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2、对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5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3、对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四)办理流程
1、申请
窗口提交;网上申报:湖北政务服务网站http://zwfw.hubei.gov.cn/。
2、在申请时限结束后,集中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网络受理时,申请人将在受理之日起,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被告知是否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通过网络方式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3、审核
孝感市就业局对初审和复核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照内网、外网系统提供的真实材料逐级核查、社会公示,审查过程中,如有需配合环节,申请人应积极配合。
4、决定
孝感市就业局作出准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或不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的决定。
(五)办事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人社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712-2702228、2702221
(七)就业见习补贴
(一)办理条件
经审核认定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
(二)办理材料
1、《湖北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2、《湖北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3、《湖北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4、《湖北省就业见习基地财政补贴申请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6、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7、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三)办理地点及电话
孝感市黄香路与崇文路交汇处人社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2-2702608、0712-2702610。
(四)办理时间及时限
每年下半年申报,以申报通知为准。
(五)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