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施策 精准帮扶

2017-10-24 00:00:00

—————濮阳市实施医保扶贫纪实


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白罡乡的刘建堂,今年2月因冠状动脉硬化住院, 先后花费合规医疗费用76764.48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共为他报销了70842.61元,贫困人口医疗补助又给他报销了5000元,个人最终仅负担合规医疗费用921.87元。刘建堂激动地说: “以前因为家里实在困难,我根本不敢去医院看病,觉得在家能熬一天是一天。感谢党和政府有这么好的医保政策让我能看得起病,真是救了我的命啊!”

濮阳市有三个县都是黄河滩区,属于国家、省级贫困县,全市包括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众有38万多人。 有关数据表明,全国 “因病返贫、因病致贫”人口占全部贫困人口的40%以上, 而濮阳市这一比例高达60.5%。今年以来,濮阳市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医保扶贫作用,精准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取得了良好效果。


抓基础织密“三重医疗保障网”


今年,濮阳市整合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管理体制,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该市充分发挥制度整合优势,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相比原新农合制度,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提高8%,起付标准市级医院最高降低400元、省级医院最高降低1500元;城乡参保居民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3%和90%;城乡参保居民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 整合后的药品目录增加664个品种,达到2513种,增幅40%;整合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增加254项,达到4441项,增幅6%。

为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濮阳市启动实施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和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构筑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三重医疗保障网”,实现了在社会保障领域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化帮扶。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3000元,分段按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 90%,上不封顶。截至今年9月底,仅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项,全市受益的困难群众已达到14207人次,累计支付医疗费用2603.58万元,平均报销比例达80%以上。

家住华龙区岳村乡的低保户王振伟就是这一惠民政策的直接受益人。今年,他因为强直性脊柱炎,住院先后花费了164923.52元,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共给他报销了142942.76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87%。


聚合力建立濮阳特色“第四重保障网”


已有的 “三重医疗保障网”可以报销 80%以上的医疗费用,但对有些特别困难的群众来说,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仍然无力承受。为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的就医问题,濮阳市积极探索并在濮阳县先行试点,通过整合扶贫资金,实施了贫困人口医疗补助政策,构筑 “第四重保障网”,对困难群众的门诊及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补助。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不设起付线,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不足90%的,由贫困人口医疗补助资金补齐到90%;在市级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可以再报销 60%;在省级及省外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可以再报销 50%。

濮阳县习城乡王寨村的王文刚,今年夏天因脑出血住院,共花费合规医疗费用103434.78元。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贫困人口医疗补助共计为他报销了100905.65元, 个人仅负担合规医疗费用2529.13元。

此外,濮阳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一是实施了 “先诊疗, 后付费” 制度,困难群众在县域内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确因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结清的,还可以与医院签订延期付款协议书。二是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助工作,对白血病等9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 卫计、 人社、 民政、 扶贫等部门联动,全面筛查、登记造册、台账管理、逐一销账,确保患病群众得到及时救治。


强服务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水平


在完善政策的同时,濮阳市在经办服务方面也狠下功夫,为困难群众参保、就医等提供便利。

濮阳市通过搭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患者出院时仅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此举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

同时,濮阳市通过强力推进乡(镇)人社所、村人社协管员的乡村两级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体系,全面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后 “一公里”;建立困难群众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困难群众住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保卡信息就可以知道患者属于哪一类困难群众,困难群众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

为了确保全民参保,濮阳市将本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参保范围的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并对参保人员在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两项制度间的身份转换作了人性化的规定,实现了缴费年限和待遇享受的无缝衔接。 同时,该市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过程中,为做到不漏一人,特别关注贫困人口的参保,重点排查贫困老年人等群体的参保状况,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全额或部分资助个人缴费。这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医保惠民政策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