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
联合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报讯 (记者 任社宣) 8月20日,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在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坚决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 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 国家卫健委基层卫生司监察专员聂春雷,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军强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 “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 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 情况复杂, 任务重。 在各地区、 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前期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 下一步, 请各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省机构改革 “大盘子” 中统筹考虑、 统筹安排,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 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细化分工、 密切配合, 对表推进、 到点验收。 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部委局合作为示范, 全面加强合作, 全程无缝对接, 打造一个部门间深化合作推进改革的样板。
游钧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的具体方案。 要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集中办公、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解决职责划转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优化协同高效的角度出发,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确保顺利完成好改革任务。
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 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重庆市财政局、 山西省人社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前期准备工作及下步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