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9年社会保险扶贫工作进展情况

2019-12-13 00:00:0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社保扶贫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33号)文件要求,2019年社会保险扶贫工作全面完成,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措施

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导向,夯实精准扶贫基础性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人社发【2019】5号)文件要求,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下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通知》要求把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助缴范围,由政府代缴最底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是按照(人社厅发【2018】111号)文件要求,确保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100%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做好建档立卡户参保信息系统数据与人社扶贫部门数据核实工作,对人社扶贫信息平台上传的应核实150520人数及时梳理核实,核实率为100%。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截止12月10日,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总人口151668人,人社部门核对后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人数104893人,已参保人数104893(其中:芒市17938人、梁河县23909人、盈江县29576人、陇川县23184人、瑞丽市10286人,完成率100%。

三、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应发尽发

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口实现享受养老金待遇全覆盖,截止2019年12月10日,60周岁以上贫困人口享受待遇人数是26452人,月人均养老金是113元。(其中:芒市5905、梁河县6788人、盈江县7162人、陇川县4185人、瑞丽市2412人),养老金均按时、足额发放。经比对梳理,符合人社部[2018]111                                                                                                号文件规定“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全州共587人(芒市162人、梁河29人、盈江62人、陇川307人、瑞丽27人)。

四、符合代缴贫困人员应缴尽缴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9]5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33号文件精神,在脱贫攻坚期间,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州市、县级人民政府为其缴纳最低标准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100%代缴参保。截止12月10日,全州符合代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45600人,由政府代缴人数是44165人。(其中:(其中:芒市17270人、梁河县10795人、盈江县8540人、陇川县5474人、瑞丽市2086人,政府代缴金额445.69万元,完成率100%。

德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0日